各市、縣(市、區)科協、教育局、科技局、發改委、文明辦、環保局、體育局、團委、婦聯、專利管理部門和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協會:
省委省政府對青少年科技創新工作非常重視,為鼓勵廣大青少年學科學、愛科學的熱情,激發青少年積極參與科技創新的活力,根據李學勇省長2013年7月25日的批示,在第二十八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及今后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設立“江蘇省人民政府青少年科技創新培源獎”,獲獎項目將獲得由省長簽名的證書及一定數額的獎金用于資助項目的后續完善和創新。
為建立完善“江蘇省人民政府青少年科技創新培源獎”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激發青少年的科技創新激情,弘揚“三創三先”新時期的江蘇精神,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素質的科技人才后備隊伍,推動我省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廣泛深入開展,經研究決定舉辦第二十五屆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以下簡稱創新大賽),并成立大賽組委會(見附件1),辦公室設在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統一協調和組織大賽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賽對象和競賽內容
參賽對象:全省中、小學及職業學校(包括高中同等學歷的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等)青少年及科技輔導員。
創新大賽分為青少年和科技輔導員競賽兩個部分。青少年競賽內容為:1、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小學生和中學生(含職校生)科技創新成果競賽;2、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比賽;3、青少年科技實踐活動比賽;4、青少年機器人比賽; 5、動手做科技類競賽活動??萍驾o導員競賽內容為:1、科技輔導員創新成果競賽(含科技發明、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2、優秀科技輔導員評選。
二、組織程序和參賽要求
1、準備及申報(2013年9月-2014年1月)
項目申報(
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10日):各市按各競賽項目的名額分配表(附件2),由各市科協牽頭統一申報,組委會不接受學校、個人申報。本屆大賽繼續采用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兩種形式,登錄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服務平臺(
http://jiangsu.xiaoxaiotong.org)在線填報所有申報內容并打印申報書(簽字、蓋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評審。申報書及相關材料請于
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網上申報并將書面材料郵寄至組委會辦公室,逾期視為自動棄權。
2、資格審查、初評(2014年1月-2月)
由組委會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初評,根據各競賽項目規則,確定入圍決賽的項目名單。
3、終評決賽(2014年3月)
入圍決賽的項目參加公開展示、答辯等環節,經評委會終評,確定各項目的獲獎名單。參賽事項另行通知。
4、賽事總結(2014年3月-4月)
公示并發布競賽結果、發放獲獎證書和獎牌、組織大賽總結、資料整理歸案等。
結合全國大賽獲獎情況,在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年度工作會上對大賽成績突出的重點進行表彰。
三、獎項設置
1、最高獎“江蘇省人民政府青少年科技創新培源獎”;各競賽項目設一、二、三等獎若干。
2、專項獎。鼓勵承辦市縣政府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設立大賽專項獎,具體設獎情況以實際為準。
3、江蘇省十佳科技創新學校(江蘇省十佳科技創新校長獎)。評選名額為10名。在江蘇省科學教育特色學校中,依據學校創新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大賽組織規模,送審項目質量等綜合評定。
4.江蘇省十佳青少年科技輔導員獎。從獲得本屆輔導員創新項目二等獎以上的輔導員中評選,參考輔導學生項目的獲獎成績和在科技創新工作中的工作業績。
5、優秀組織獎和優秀組織工作者。評選名額各為10個。表彰在大賽組織工作和送審項目數量和質量上均突出的省、市、縣(市、區)組織單位及個人。
6、組織工作突出貢獻獎。表彰對承辦本屆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做出突出貢獻的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
四、工作要求:
各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教育局和科協等部門要分工負責,通過示范引導和政策激勵等形式廣泛組織發動;要組織市(縣、區)科技輔導員集中培訓,提高科技輔導員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推動整體參賽水平的提高;要認真組織市級科技創新大賽,重視參賽項目選拔,嚴格規范評審程序,確保推薦的項目水平。要把大賽的組織發動與日常的科技教育工作緊密結合,推動中小學??萍冀逃ぷ饕幏痘?、制度化、經?;?;要把大賽的組織發動與社會宣傳緊密結合,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創新文化氛圍。
五、其他事項
組委會辦公室聯系人
:李瑩、冒莉莉,電話:025-68155813,68155820,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420室,郵 編:210019 ,email: jsscxds@163.com。
附件:
1、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組織委員會名單
2、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名額分配表
3、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章程及各競賽項目規則(網站下載)
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 江蘇省教育廳
江蘇省科技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文明辦 江蘇省環保廳
江蘇省體育局 共青團江蘇省委
江蘇省婦聯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